咨询初中提升学历,热门专业查询!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已公布,主要包括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你参考。
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2022年普通高考招生简章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福建省招生委员会、福建省教育厅的有关规定,结合办学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2022年全国各省(市、自治区)高等职业院校招生。
第三条学校概况
1.学校名称: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GB代码:12629)
2.学校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院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专科
5.学制:三年。
6.学校地址:
思明校区: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体育路61号
翔安校区: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虹中大道4566号
学校概况:学校是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的省属公办高职院校,隶属于福建省教育厅。由著名爱国侨领陈嘉庚先生于1920年创办,是中国最早培养水上航海技术人才的摇篮之一。是教育部国防教育特色学校、福建省文明校园、福建省黄炎培职业教育奖优秀学校、福建省示范性高等职业学院、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学院、福建省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支持。入选“福建省高职高专及专业建设计划”项目建设单位。
学校有思明和翔安两个校区,占地710亩,总规划面积1000多亩。下设海事学院、海洋生物学院、海洋机电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国际商学院、海洋文化与旅游学院、公共教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9个二级学院,筹备成立海洋工程学院。学校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记“春风融雨,桃李满园”的殷切嘱托,弘扬嘉庚精神,坚持“至诚至信”的校训,深化改革创新,突出开放融合,努力为社会提供创新创业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技术技能人才和社会培训等多元化社会服务。 为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应用技术研发、文化传承和创新,从而把学校建设成为高质量的学校。
第二章入学
第四条2022年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公布的为准。
第五条学校按照公平竞争、公平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择优录取。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2022年招生政策,以及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福建省实行“按专业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录取。省外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即进入档案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分数高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如果第一专业已满,则依次录取第二、第三专业,以此类推;如果考生专业已填,但“服从专业调剂”已填,则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该考生未填专业。在录取过程中,我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生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招生就业权益的通知》。
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以后想当海员,必须达到《海员健康体检要求》(GB30035-2021)标准。其中报考海事技术专业,以后想当甲板水手的考生,裸眼视力可以达到4.7以上。或双眼裸眼均可达4.0以上,矫正视力可达4.9以上;男女生身高均不低于160cm辨色很正常。报考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未来想在轮机部从事船员、报务员工作的考生,裸眼视力4.6以上即可;或双眼裸眼均可达4.0以上,矫正视力可达4.6以上;男女生身高不低于155cm,无红绿色盲。以后不愿意从事海员职业的,不受此条款限制。
报考食品智能加工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分析测试技术专业的考生,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色盲为异常ⅱ类(俗称色盲)。
第七条各专业招生不限制男女生比例。
第三章收费标准
第八条学费按国办发〔2000〕245号、国办发〔2012〕356号文件批准的标准收取,学费标准为6000元/生/学年。住宿费按闽价费[2006]297号、厦发改费[2017]170号核定标准收取,住宿费标准为600 ~ 1200元/生/学年。学生退费按贾敏[2005]435号文件和我校有关规定办理。上述学费、住宿费、退费规定如有调整,按物价部门最终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四章筹资措施
第九条学校实行奖学金制度,奖励学习刻苦、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嘉庚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等。
第十条为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国家助学金、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费减免、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补助、求职创业补助、医疗救助和社会力量提供的各种奖学金等较为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并承诺“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第十一条国家对应征入伍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和减免的补助政策。
第五章教育文凭
第十二条学校招收的新生属于国家计划内统招。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颁发毕业证书的学校名称:厦门海洋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三条学校鼓励毕业生报名参加考试,进入相关本科学校,并积极为考生创造条件。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和监督学校的招生工作。监督员电话:0592-7769345。
第十五条我校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做招生录取工作,也不会举办任何形式的营利性培训活动。对于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任何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本章程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翔安区红中大道4566号,邮编361100。
电话:0592-7769322,7769288传真:0592-7769288
电子邮件:xmoc522@163.com
学校网站:http://www.xmoc.edu.cn/
学校招生办网站:http://zs.xmoc.edu.cn/
- 2024-07-20 2024年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分数线录取多少?
- 2024-07-20 2024年泉州华侨职业中专学校录取分数线多少?
- 2024-07-20 2024年泉州财贸职业技术学校可以补录吗?
- 2024-07-20 2024年泉州财贸职业技术学校多少分可以录取?
- 2024-07-20 2024年泉州财贸职业技术学校分数线录取多少?